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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的规定:盗接他人电信线路,复制他人电信码号,使用明知是盗接、复制的电信设施或者码号,属于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行为。 “蹭网卡”设备(如卡王,卡皇),在未经他人允许的前提下,强行接入他人的无线网络,是侵犯他人网络使用权的新型盗窃行为,时损害了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,要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。买卖“蹭网卡”也是违法的。因此,淘宝网对于“蹭网卡”设备采取禁售措施。请广大会员及时对此类商品进行下架删除,违规者我们将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。 刚刚在Taobao又搜索了一下“卡王”、“卡皇”、“蹭网卡”、“蚂蚁战车”等关键词,销售这类产品的还是大有人在的,毕竟有需求就有市场,要是把这些人赶到别的地方卖,不知道对Taobao来说,算不算是一种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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